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政策解读
自2009年和2011年相继颁布为毕业生和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以来,我校已经为五届学生进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现在针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中重点、疑难问题进行解读。
义务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象共分为毕业生、在校生、复学生、退伍后考入大学学生及入学直接入伍学生五种。
一、毕业生
本专科毕业生每人每年补偿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低于6000按实际学费补偿,高于6000按6000元补偿,一次性补偿学制年限学费。需要说明的第一,在第二阶段入伍毕业生必须补报网上信息,两个阶段入伍毕业生,均需要入伍后第一时间将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三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邮寄给学生资助中心,如果部队没有发放入伍通知书,开具入伍证明与申请表一式三份邮寄给本校;第二,申请表中账号必须填写在校期间邮储银行账号。
二、在校生
在校生补偿标准与毕业生补偿标准一致,每人每年补偿不超过6000元,实行入伍前一次性补偿学习年限学费,退伍复学后一次性资助今后学习年限学费,如果不复学,直接与原来年级毕业,将不资助退伍后学费,举例说明,如果大三学生入伍,一次性补偿两年学费,退伍后复学将资助后两年学费,如果与原年级毕业不复学,将不资助学费;如果大二学生入伍,复学在原年级,复学后直接升入大四,将资助一年学费。如果大四学生入伍,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一次性补偿四年学费,一是确保能在原年级正常毕业,二是大四学费需要缴清。如果没能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一次性补偿三年学费,退伍后不复学将影响最后一年学费资助,所以建议大四入伍学生缴清大四学费,资助部门审核上报可以考虑一次性补偿四年学费。需要说明的是,在生源地入伍的在校生,通过武装部审核后,入伍之前必须与学校学籍部门取得联系,办理保留学籍相关手续。
三、复学生
退伍复学学生,办理恢复学籍手续以后,直接与学生资助部门联系,上网打印复学生学费资助相应表格,与退伍证复印件一同上交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学费资助相应手续。
四、退伍后考入大学学生
退伍后考入大学学生,入学后系内确认学生服兵役情况后,上报学生资助中心,按照要求办理学费资助手续,学费资助按学年资助,每年资助一次。
五、入学直接入伍学生
考入大学后,直接入伍的新生,需要到学籍部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如果开学三个月内,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此类学生退伍办理恢复学籍手续以后,一次性资助四年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