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2014年11月12日 23:30  点击:[]

关于对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亮点、查找问题,促进我市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拟对2014年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宏观指导的意见》(黑组建字[2004]5号)《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机制的意见》(黑组通字[2008]3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通过检查,找准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检查内容

(一)落实领导责任情况

本地本部门党委(常委)会是否将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是否将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及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执行发展党员制度情况。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宏观指导的意见》(黑组建字[2004]5号)、《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机制的意见》(黑组通字[2008]37号)文件和《黑河市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指导手册》要求,重点检查履行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是否严格。是否有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等情况。

2、执行宏观计划情况。按照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和市委宏观指导计划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中长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规划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制定五个有专项计划。发展的新党员结构是否合理,生产工作一线人员所占比例是否达到8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是否达到80%以上,35岁以下青年是否达到80%以上。是否发展农民工党员。

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年初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检查党员队伍源头是否充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基本情况是否与党统数据库录入情况一致;基层党委是否每半年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是否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是否及时、认真,有没有追记、补记、漏记现象,是否涂改过。

4、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情况。

是否将《细则》列入中心组和组织员培训班学习内容;是否对《细则》进行学习和宣传。

(三)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1、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情况。是否按照《黑河市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2009年以来入党的党员进行了培训。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载体等情况如何。是否利用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党员教育。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师资、教材建设和经费保障是否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的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是否坚持“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是否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教育是否每季度进行一次。组织生活会是否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是否全体参加。

3、是否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党支部是否每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否按照“六个认定标准”和“五项处置程序”认真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4、是否建立健全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制度。是否理顺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在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及时规范办理,无推诿扯皮和无故拒转拒接现象。对丧失了党员资格的党员,党组织是否按规定对党员进行党籍处理。

5、是否对流动党员实施有效管理。是否建立流动党支部(党小组);是否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工作。是否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率是否达到100%,每年是否对《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一次年检;是否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是否有境外流动党员,如何管理的?对失联党员是否采取措施进行联系。

6、是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否充分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是否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等措施,帮助支持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是否认真、及时为党员提供优质服务,12371和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情况。是否加大优秀共产党员宣传表彰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各级机关党工委及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是否制定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方案;是否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目前,有多少个党组织多少名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起到带头作用?开展服务群众活动效果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五)组织员(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

重点检查组织员机构、人员(党务工作者)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是否得力,是否定期对党务工作者和组织员进行业务培训;各级组织员(党务工作者)在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中成效如何。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112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对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党委公章后于1125日前报市委组织员办公室(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党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要突出特色亮点)。

(二)联检阶段12月初至12月中旬)。市委组织部将派出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二个乡镇、四个村、二个社区、二个非公经济组织、二个机关或事业单位党组织,每个驻黑河市区外的党委抽查二个社区、二个非公经济组织、二个机关或事业单位党组织,驻黑河市区的有基层党委的市直党(工)委抽查6个党支部,其他抽查党2个党支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先到基层党支部了解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基础材料,征求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等方式详细掌握第一手材料后,再到上级党委听取工作汇报,进一步了解情况。

(三)反馈阶段1230日前)。联检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综合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1)基本情况(写清所检查的单位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基本情况、检查党委和党支部的数量和查阅材料的份数);(2)取得的成效;(3)存在的问题(要写具体问题和典型个案事例),市委组织部适时将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搞好自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自查,要通过自查,发现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以推动党员队伍建设整体工作开展。

(二)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以联检为契机,提升工作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重在提高的指导思想,按照边查边改、边检边议、务求实效的原则,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努力提高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坚持标准,防止走过场。在自查和联检中,要深入基层、深入党员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寻找对策、探索规律。对查出来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反发展党员《细则》和有关规定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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