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学、宿费清缴及汇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做好2011级毕业生学、宿费清缴及离校汇签工作,财务处与建设银行及邮储银行协商后,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辅导员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通知欠费学生将所欠学费及住宿费于5月18日前务必足额存入建设银行(大一学生)或邮储银行(大二、大三、大四学生)的银行卡(折)中,各银行将于5月19日进行批量代扣业务。
二、请各辅导员务必于5月18日下班前将本院毕业生汇签单交至财务处收费科(润德楼201室),财务处将根据毕业生的交费情况进行逐笔核实并统一汇签。
财务处收费科联系电话:0456-6842266、0456-6842153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