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按照《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黑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教师申报、各学院(中心、部、所)及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确定了2016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为便于规范管理与存档,各项目组需提交最终申请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2016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分为“引导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和“艺术学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人应按立项文件选填相应类别的申请书。
2.项目组成员应与最初提交的申请书中成员原则上保持一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成员的需注意:
(1)须慎重确定成员,研究过程中无特殊原因原则不予变更;
(2)项目组中教师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5人);
(3)建议每个项目组增加1至2名的学生成员,学生成员信息应包括学生的系别、专业、年级;
(4)主持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参与其他项目,同一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引导项目除外;
(5)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引导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16年6月1日,完成时间为XXXX年3月或6月或12月;
4.资助经费:一般、青年项目2000元,重点项目3000元,培育专项立项后资助2000元,在研期间内立项为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再资助2000元;
5.经费预算:项目主持人应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黑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经费预算,确定后不予调整。
6.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15年11月30日;
二、材料要求
申请书一式三份(主持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部门学术委员会专家签字、盖章),A4纸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院长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科研处留存一份,科研秘书留存一份。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秘书邮箱:guolilikyxx@163.com,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三、报送时间
本次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1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丽莉
联系电话:6842208
外国语学院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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