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语系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2011年03月01日 21:03  点击:[]

为加强我系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提高聘用效益,根据黑河学院有关政策,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在我系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聘请外籍教师来系任教的主要目的是:凸显我系联合办学教学特色,加强俄语学科建设;提高我系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学生俄语口语交际能力;为我系整体发展服务。

第二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基本原则是: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

二、外籍教师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对中国政府和人民持友好态度,尊重中国文化。

第四条 能够尊重受训者的个人信仰,不得宣传宗教文化。

第五条 愿意学习和接受中西方文化差异。

第六条 外籍教师必须是来自俄语语言国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的俄语教学经验。

三、教学管理

第七条 任职前,外籍教师应主动向我系提供相关材料以及与校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我系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系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目标、教学计划和俄语教学中的问题。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九条 外籍教师应按照我系教学计划以及学生情况进行教学,并制定相对灵活的教学计划。

第十条 我系指定专人负责外籍教师日常工作,所有俄语教师都是其助手,俄语教师要经常随堂听课,向外籍教师学习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并注意收集和积累外籍教师的讲课资料。

第十一条 根据我系实际,我系确定外籍教师每周授课基础时数为16学时,外籍教师亦要承当对我系俄语教师的培训工作,以及一些我系安排的相关俄语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鼓励支持外籍教师使用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及教学方法,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凡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采纳并付诸实施。对不合理的或暂时做不到的,应耐心地解释。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任教期间,我系会经常安排俄语教师跟班听课或组织观摩教学,了解外籍教师的教学要求,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 我系向外籍教师提供教学科研必需的图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教具。

第十五条 外籍教师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以教学、科研为内容的业务学习和专题讨论等活动。我系应经常与外籍教师交换意见,及时解决他们在教学科研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鼓励外籍教师在我国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可邀请外籍教师参加学校的教学或学术讨论会。

第十七条 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但不允许他们在教学中进行传教或宣传宗教的活动。

第十八条 在教学中,如遇有政治观点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一般可正面阐明我观点,予以解决,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对有意攻击、挑衅性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九条 外籍教师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课程,不得利用教学时间外出旅行和参观、游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须事先征得俄语系主管部门同意。

三、行政管理

第二十条 外籍教师的涉外管理以及日常生活管理由外事处具体负责;教学管理由俄语系负责。

第二十一条 外籍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凡因事或因病不能工作者,应事先提交书面请假条,并须征得系领导的同意,外籍教师因事因病暂时离校,还须得到系领导的同意。外籍教师无故缺课,或未经准假而擅自离校,系里应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视情节扣除相应的工资。情节严重者,应按聘用合同的规定执行,直至解聘。

第二十二条 外籍教师可自愿参加学院及系里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活动。系里要为丰富他们的业务文化生活创造条件。

第二十三条 严禁外籍教师私自在外打工、兼职。违者将按有关条例予以处罚。

黑河学院俄语系

2011年3月

上一条:黑河学院俄语系关于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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