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黑河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21〕61号)文件和《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二次评审)》,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推荐获得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新增学生1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2022级 俄本1班 胡雨晴
本次公示有效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
联系电话:党总支书记 孙晓青16604561018
学工办副主任 朱红宇18104568959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