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文件及《黑河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和《外国语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推荐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2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2020级俄本2班 滕丽秋
2020级英师1班 唐争妍
本次公示有效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2022年10月3日至2022年10月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
联系电话:0456-6842211
0456-6842209
黑河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