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等相关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确定高学满为本项目的推荐人选。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3月19日-3月23日,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实名向学院领导反映。
电话:0456-6842211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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