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1年黑河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参与2011年职称评审和定职的人员,需上交材料如下:
1.学历、学位证书;
2.外语免试证明材料:1年以上的出国批件和护照或国家发放的BFT合格证书或外语四、六级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5.申报教师职务者,要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6.申报中级职务(讲师)者,要有普通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7.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包括知识更新和专业不对口);
8.荣誉证书。
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请各参评人员如期上交材料,逾期不候。
上交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8月30日8:00——11:50
上交材料地点:人事处2楼档案室。
人事处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