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宗教事务管理条例2018版》

2019年04月25日 09:10  点击:[]

外国语学院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宗教事务管理条例2018版》

424日,外国语学院党总支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孟繁红院长重点围绕总则、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通过学习,全体人员对国家宗教事务精神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孟繁红院长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对做好宗教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长期性、民族性、群众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我们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 “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以唯物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宗教意识形态。二是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绝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也是党的纪律的要求。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筑牢唯物主义世界观,坚决抵制和反对唯心论者,真正做一个忠实的唯物主义者、彻底的无神论者。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积极贯策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自觉制止非法宗教传播,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宗教极端主义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大局。四是重点强调严禁师生参加非法宗教组织和宗教聚会活动;严禁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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