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黑河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黑院党发(2011) 82号)及《黑河学院外国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的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据评审流程,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班级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评审,我院根据下拨名额拟评选出4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名单如下:
2015级(13人):杨琳瑶 刘越 刘亚慧 王晓旭 张贤静 朱春旭 任佳茹 王岩 伦语 郭齐锋 郭亚芳 张杨阳 杜祎
2016级(13人):付荟羽 赵英宏 易小姗 李欣悦 李婉 吴思慧 李鑫雨 李婉莹 王玉琢 迟乐莹 田慧茹 袁静 刘杰
2017级(14人):陈雪萌 闫金艳 程家伟 孙炀 张博 史广旭 许昕宇 赵晨迦 孙雨竹 郑鑫飞 董洁 董玉魏文娟 李爽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4日下午5点前实名举报。
公示受理方式
外国语学院 6842206 6842207
外国语学院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