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无需重复填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
网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 , 教 育 网 址 :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
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1.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
试院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报名
公告和各报考点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了解各报考点的受
理报考范围,按照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
点,贻误考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我省不接收省外院校应届本科
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
我省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3.往届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
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应于网
上确认阶段提交本人户口簿图片;
不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
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凡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
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报名确认、考试资格。
4.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
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
息。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
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
更改。
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
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5.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为避免多
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 1 个考位,
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 1 个。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
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务必
填写本人使用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
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
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
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
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
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 1 个招生单位的 1 个专业。考生
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及相关
政策要求。
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如果有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
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提前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11.网上报名时间充裕,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错峰报名,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以免网络拥堵影
响报名。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
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
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
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
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
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代替
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
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
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14.《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
九条: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
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我省各报考点将对违法
提供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1.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
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10 月 25 日 22 时之前,以“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 150 元/人。
2.考生网上支付时应按照网报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缴费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
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3.考生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选报考点的受理范围,慎重
缴费。
凡未按公告及有关要求报名,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擅自
填报、误填、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
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
当及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
将在报名截止并经对账结算后再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
费用,预计于 12 月底完成。
5.退费到账通常需要 1—7 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延迟 15
天左右。
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
请不要
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
麻烦。
考生发现问题可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6.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已报名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
不予退还。
1.2022 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 8 个考区 35 个
报考点。
各报考点的行政区域划分和受理报考范围均有严格
限制。
考生必须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
2.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
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的应届考生应按就读学校所在地、往届考生应按户籍或工作
所在地选择哈尔滨市招生考试院、齐齐哈尔市招生考试院、
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大庆市招生考
试院、鸡西市招生考试院、绥化市招生考试院、黑河市招生
考试院这 8 个报考点。
提示
:以上八个市级招生考试院的办公地址与实际考试
地点(考场)不是一个地址。
需待网报确认结束后,各市招
考院将根据考生报名人数选择一所或多所属地中学作为考
点。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首先需通过
生源地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以及考生登记表的盖
章核准,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省招生考试院研
招处 412 室(哈尔滨市黄河路 69 号)交验登记表,领取报
名校验码后进行网报。
4.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须选黑龙江科技
大
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
尔滨金融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
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这 12 个报考点报名,其中哈尔滨医科大
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只受理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医学门类
(考试科目不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5.“建筑、艺术、设计”专业(业务课考试时间超 3 小
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
“
建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哈尔滨师范大学报
考点报名。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 2021 年 11 月 10 前(具
体工作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
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办。
2.考生登陆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
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
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
核结果。
3.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
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
交相关材料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
审核确认。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
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6.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
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 特别提醒:建议考生不要选择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
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1.本人头像、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正
反面照片。
2.省内高校 2022 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
校、网络教育)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省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毕业
证书丢失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户口簿。
4.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户籍往届生须提供
(1)毕业证书;
(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本
年度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本省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
可以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
在本省工作的外省籍自考生须提供(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
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
(2)工作单位出具的
工作证明;
(3)本年度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
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
或到现场审核。
1.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
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
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
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
予考试。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
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
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
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
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
成损失。
1.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
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
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
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
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
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
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
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
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
代替他
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
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
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5.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
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1.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应于考试前一
天登录报考点网站,凭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所在考场
和座位号,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
化考场进行,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
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
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3.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时关注黑
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和相关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和安排,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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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中 心 负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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