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秉持诚信准则 涵养扎实学风

2025年06月24日 21:17  点击:[]

学期尾声渐近,期末考试的号角已然吹响。作为外国语学院学子,我们肩负着传承优良学风的使命。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向全体同学发出诚信应考倡议,期待大家以严谨态度、诚信品格迎接这场知识与品德的双重考验!

一、科学规划,高效备考

合理分配复习时间是制胜关键。建议同学们根据课程难度与自身掌握情况,制定分层复习计划:梳理教材框架,标注重点难点;整理课堂笔记,提炼核心知识点;通过模拟练习巩固薄弱环节。以扎实的知识储备,为考场发挥筑牢根基。

二、调适心态,从容应考

面对考试压力,保持稳定心态至关重要。建议通过适度运动释放焦虑,与同学交流缓解紧张情绪,合理安排作息保持精力充沛。相信日积月累的努力,以平和自信的姿态走进考场,方能发挥最佳水平。

三、恪守考纪,诚信为本

同学们当高效规划备考周期,合理编排复习方案。有条不紊梳理知识脉络,全神贯注应对每场测验,凭勤学苦读收获理想成绩,以端正态度彰显优良学风。

黑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对考试违纪、考场作弊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九)对考试违纪、考场作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1.学生在考试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1)进入考场后不执行监考人员考场指令的;

2)在考试过程中私自将书籍、笔记本、电子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及其他与考试课程无关的物品带入座位的;

(3)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干扰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

(4)未经监考人员同意随意走动或进出考场的;

(5)交头接耳的;

(6)试卷或草稿纸不按规定随意摆放的;

(7)用某种示意或动作传递有关考试信息的;

(8)不按时交卷的;

(9)交卷后在考场内外逗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的。

2.学生在考试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因考试违纪,受到过警告处分的;

  (2)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且屡教不改的。  

3.学生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因考试违纪,受到过记过处分的;

  (2)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籍、笔记或夹带事先准备的作弊纸条的;

  (3)在桌面或身体等处抄写与考试课程有关内容的;

  (4)抄袭他人试卷的;

  (5)借故外出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课程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或回考场后带有与考试有关材料的;

  (6)计算机实践考试或其他实验课考试中,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学生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被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后尚未解除,再次考试违纪的; 、

      (2)互相交换或强拿他人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的;

      (3)考试中被监考人员认定违纪后,侮辱、谩骂、威胁监考人员者,情节严重的;

      (4)替考者与被替考的;

      (5)利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的;

      (6)为他人作弊提供条件的;

      (7)打击、报复监考人员或举报人的。

每一份成绩都应是努力的勋章,每一次作答都应是诚信的见证。希望同学们严守纪律红线,用真实水平交出满意答卷,共同维护校园纯净学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收获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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