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3年06月07日 00:00  点击:[]

黑河学院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

(2006年3月21日)

为了加大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党建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促使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切实加强和推进我院党的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切实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二、组织机构

黑河学院党建理论研究会(院党委领导下的学术组织,办公室挂靠在党委组织部)。

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党建理论研究会章程;

(二)积极开展学术研讨,研究学院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向院党委提出加强学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并提出党建理论规划和研究课题,组织学院各方面力量参与党建理论研究工作,每两年一次;

(四)组织党建理论研究优秀论文的评选和课题立项审查、结题验收鉴定工作。

三、参与对象

从事或热爱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的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

四、研究范围

(一)党的理论研究;

(二)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研究;

(三)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的研究;

(四)党校培训的有效机制、党课教学的有效方法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接收和掌握科学理论的有效途径的研究;

(五)其他与党建工作相关问题的研究。

五、课题立项

(一)每双数年的6月底以前,学院党建理论研究会提出并公布课题研究方向,有参与意向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可根据公布的课题研究方向提出课题立项申请,也可自拟课题并提出立项申请;

(二)申请研究课题须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经所在党组织审查后报党建理论研究会办公室,由学院党建理论研究会审批;

(三)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履行中的课题需要变更或解除的,要报学院党建理论研究会批准同意。

六、研究经费

学院设立党建理论研究专项经费,一是支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学院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研究工作;二是保障党建理论研究各项活动的开展;三是表彰奖励优秀研究成果。

本办法由党建理论研究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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