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管理办法

2013年06月18日 00:00  点击:[]

大学英语教学是高等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大学英语课程是非英语专业大学生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程。大学英语教学是以英语语言知识、学习策略和跨文化交际为主要内容,以外语教学理论为指导,以遵循语言教学和语言习得的客观规律为前提,集多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为一体的教学体系。

一、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2007)及《黑河学院英语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分为基础和提高两个阶段。学生根据要求完成大学英语课程学习内容,考核合格即符合大学英语课程结业要求。

二、分级管理

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级教学,分为大学英语A、B、C 三个级别。英语系根据新生高考英语成绩划定学生英语分班教学分数。

根据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学生也可以越班学习。具体办法是:学习期末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期初第一周提出越班学习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英语系越班学习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可到高一级班别学习。

三、学分管理

大学英语教学分为基础阶段课程和提高阶段课程。大学英语基础阶段教学分为四学期,第一学期3学分,其它学期每学期4学分,共计15学分,256学时;提高阶段教学安排在第五六学期,2学分,30学时。

四、学时管理

大学英语课程学习每周4学时。

五、重修管理

大学英语必修课程不及格者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需要重修。

重修学生原则上应重新修读(跟下一年级)相应英语级别,并在学期初注册跟班学习。如重修学生因时间冲突等无法跟班学习,学生可采取学期初到英语系注册、学期期间自主学习,学期末申请参加考试的形式进行重修,成绩合格者计为重修合格,并计相应学分。成绩仍不合格者,需要继续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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